国家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电梯维保信息化监管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涵盖了全国所有在用电梯的维护活动和监督。核心内容包括:第一,明确总体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全面建成省级电梯维保信息化监管平台,在役电梯信息化监管覆盖率将达到 80% 以上;到2026年底,全国将实现电梯维保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建设统一的电梯维保信息化监管数据标准和互联系统,电梯质量维护保养将得到显著改善,电梯被困人员和故障发生率同比下降30%以上;第二,建立全国统一的电梯维护信息化信息化信息化信息化信息化数据标准、接口规范和信息采集要求,促进省级监管平台与国家特种设备智能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全国共享和电梯维护数据的全面可追溯性;三是全面推行电梯维保电子记录,要求电梯维保单位以电子方式记录维护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检修时间、检修人员、维修项目、现场照片/视频以及维护后的验收,实现 “无纸化、可追溯、反欺诈” 的维护工作,严禁虚假维护、漏项维护、逾期维护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维护保养体系 “无纸化、可追溯性、反欺诈”,严禁虚假维护、漏项维护、逾期维护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维护保养体系电梯维保质量智能评估系统,依托信息化监管平台,从维护时效性、维保项目完整性、检修后故障率、被困人员发生率、用户投诉率等维度,建立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保人员的智能评估模型,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为评价等级较高的单位提供监管便利,实施重点监管和专项执法对评价等级较低的单位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对电梯故障和安全风险的智能预警,依托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电梯运行数据、维护数据、故障数据和巡检数据的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电梯安全风险的智能识别、预警和闭环处置,推动电梯维护从 “固定周期维护” 向 “预测性维护、按需维护” 的转变;第六,规范电梯维保信息化的数据安全管理,明确电梯维保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和共享规范,严格执行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严禁泄露、篡改和滥用电梯维保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确保数据安全;第七,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加强电梯维保的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信息化监管,推动电梯维保单位和用户单位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加强维修人员的信息化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该意见的实施全面推动了中国电梯维保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从监管层面规范了电梯维保行为,提高了维护质量和电梯安全水平,也促进了中国电梯智能维护技术、系统和解决方案的标准化发展,为全球电梯智能监管提供了中国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