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中国电梯协会管辖,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国内自动扶梯制造商共同编制。它适用于商用和重型公交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绿色产品评估,涵盖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制造、使用、报废和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该标准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建立绿色产品评估的总体框架,按照 “全生命周期、多维度综合评价” 的原则,构建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和产品属性四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两类评价内容,只有满足所有基本要求的产品才能参与绿色产品评估;第二,细化资源属性评价指标,制定原材料选择、资源消耗和可回收设计的特殊评估要求,明确产品可回收率、可再生材料使用率和有害物质限量的定量指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原材料和工艺;三是完善能源属性评价指标,制定自动扶梯和人行道能效等级评价标准,明确能效不同类型产品的效率极限值和节能评估值,增加待机能耗和空载能耗的定量评估指标,鼓励采用变频节能、智能启停等节能技术;第四,规范环境属性评价指标,制定制造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噪音控制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化评估标准,明确排放限值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要求制造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ISO 14001认证;第五,加强产品属性评估指标,制定产品的安全性能、使用寿命、可靠性和低噪音性能的特殊评估要求,明确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得小于20年,并制定运行噪声和振动的限值标准;第六,明确评估要求方法和等级划分,采用评分方法对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将绿色产品按照综合评分分为三星级:一星级、二星和三星级,三星为最高等级;第七,规范评价流程和检验规则,明确绿色产品评价的申请、检验、评审和公示流程,制定评价指标的检验方法和判断标准,建立动态监督和再评估机制。该标准的实施全面规范了中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绿色制造和评估体系,促进了电梯行业的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也促进了中国自动扶梯绿色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融合,为中国节能低碳自动扶梯产品的全球出口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