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超过2.5m/s的牵引和正向驱动乘客电梯,涵盖新建筑电梯无障碍设计和现有电梯无障碍改造的整个场景。与旧版本相比,本次修订的核心升级包括:第一,扩大适用范围,明确涵盖轮椅使用者、视障人士、听力受损者和智障人士等各类残疾人的使用需求,并增加了针对老年群体的额外老年友好型要求;第二,完善了汽车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无障碍电梯的控制面板必须配备大字体、高对比度的按钮和盲文标志,按钮中心离地面的高度为0.9m~1.1m,汽车必须配备高度为0.85m~0.9m的三面连续扶手,并明确了汽车的最小净尺寸要求以确保轮椅可以360°旋转;第三,改善着陆站的无障碍设计要求,明确着陆门呼叫按钮、楼层显示和语音通知的特殊标准,强制配置双向语音通知和到达铃功能,呼叫按钮必须配备盲文标识和低层安装选项,视觉显示装置的字符高度不得小于15mm;第四,增加智能无障碍功能规范,制定人脸识别呼叫、语音呼叫和无感通行等智能无障碍功能的统一技术要求和适应标准,鼓励在无障碍电梯中配置紧急呼叫一键直连功能;第五,细化无障碍检查验收标准电梯,明确无障碍电梯设计、安装和验收的全过程检查项目和判断标准,将无障碍功能纳入电梯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的强制性项目;第六,完善现有电梯的无障碍改造规范,制定老旧社区电梯无障碍升级的分级改造方案和最低改造要求,明确后的验收标准转型。该标准的实施全面规范了中国无障碍电梯的设计、生产和改造市场,保护了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垂直出行权益,也促进了中国无障碍电梯产品与国际市场的全面融合,为中国无障碍电梯产品的全球出口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