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蒙古国技术监督总局正式向世贸组织通报了《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为蒙古国使用的所有电梯及其安全装置制定了统一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核心内容包括:首先,明确该规范的适用范围,涵盖蒙古国新安装和进口的所有乘客电梯、货运电梯和配套安全设备,包括缓冲器、超速调速器、起落门锁和液压安全装置等核心安全组件。第二,定义豁免范围。矿山用电梯、船舶/浮动结构电梯、海上钻井平台电梯、飞机电梯、齿轮齿条/螺旋驱动升降机以及特殊军事用途的电梯不适用于本守则。第三,制定电梯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要求,明确电梯设计、制造、进口、安装、维护和检验全过程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所有产品在进入蒙古市场之前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第四,加强进口产品的合规控制,明确进口电梯和安全部件必须提供完整的型式测试报告、原产地证书和合规认证文件,禁止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第五,规范在用电梯的安全管理,明确在用电梯必须定期进行合规检查,并建立完整的维护和检查档案,确保电梯持续达到安全标准。该守则目前处于公众意见征询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8日,并将在意见征询期结束后正式发布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