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涵盖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所有在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责任保险。核心内容包括:第一,明确总体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在役电梯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将达到 60% 以上,医院、学校、商场和轨道交通等人口密集场所电梯的保险率将达到 100%;到2026年底,全国在役电梯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将达到 90% 以上,覆盖电梯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责任保险保障体系将全面建成;其次,澄清被保险人主体和保险责任,明确电梯使用者是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鼓励电梯生产、安装、维护单位共同投保;保险责任涵盖因电梯运行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医疗救援、律师费,以及被保险电梯的安全风险评估、隐患调查和应急演练等安全服务费;第三,构建 “保险+服务+技术” 的电梯安全管理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依托电梯物联网智能监管平台开展电梯运行数据监测、故障预警和风险评估,为投保电梯提供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增值服务;推动保险机构将电梯维护质量、故障率、困扰率和检查结果与保险费率挂钩,实行差异化差异化费率,对安全管理规范、故障率低的电梯给予费率折扣,对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的电梯提高费率,迫使电梯使用维护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完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不同使用场景和不同类型的电梯开发专属保险产品,适应老旧社区、家用升降机、已装电梯的差异化保险需求和特种电梯;简化电梯事故理赔流程,实行快办快赔、预付款机制,提高理赔效率,保护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第五,加强政策支持和促进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重点支持老旧社区和保障性住房电梯保险;纳入电梯保险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纳入电梯使用单位信用评价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内容,引导企业积极投保;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加强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和理赔服务的监管,严厉查处保险机构非法经营、延迟赔偿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情愿的赔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梯使用和维护单位的安全监管,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支持保险行业协会和电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促进保险机构与电梯企业的深度合作。该意见的实施,全面完善了中国电梯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赔偿保障体系,促进了电梯安全治理模式从后期处置向预先预防的转变,也提高了电梯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