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机电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电梯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该公告是落实国务院稳外贸促增长工作部署的特别配套政策,涵盖电梯全产业链的出口产品。公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出口退税产品的范围。本次退税政策调整涵盖所有类型的整套电梯机器,包括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人行道、医院升降机、防爆电梯,以及所有类型的核心部件,包括电梯牵引机、控制柜、安全装置、调速器、缓冲器、导轨、门系统、钢丝绳等,所有产品均纳入13%的出口退税率范围;第二,明确了该退税率的实施时间政策。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将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该日期由出口申报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定义。2025年4月1日之后申报和出口的电梯产品可以按13%的退税率申请退税;第三,简化出口退税的办理流程。公告明确,电梯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和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对出口退税实行 “无填写” 和 “无纸化” 办理,将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四是加强出口退税合规管理。公告明确,出口企业应如实申报出口退税,严禁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将加强对电梯出口企业的税收监管,为合规经营的企业提供退税便利,对骗取出口退税的企业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第五,支持出台外贸支持措施,会同海关总署,推出电梯出口通关便利措施,实行出口货物 “提前申报” 和 “两步申报” 的通关模式,实施优先申报电梯出口产品的检验和快速放行,并缩短整体通关时间。此次政策调整全面降低了中国电梯出口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了中国电梯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电梯整机和核心部件的出口增长,有助于中国电梯企业深度拓展全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