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是国家强制性工程施工规范。核心内容包括:明确4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必须配备电梯,取消原有6层及以上的配置要求;更新住宅电梯数量、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每单元12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必须配备不少于2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明确现有电梯安装的技术要求和审批规范住宅建筑,并简化安装过程。该守则将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所有新的住宅项目必须满足新的配置要求,现有的住宅改造项目应参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