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发布关于电梯全生命周期报废和处置管理的强制性新法规
2024年12月10日,丹麦环境部会同丹麦标准协会正式发布了《电梯报废、回收和处置的强制性管理规范》,全面升级了丹麦电梯的报废判断、拆卸和回收、环境保护处置,并扩大了生产商的责任。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电梯的强制报废判定标准,对使用寿命超过35年、不能改造的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更换的核心部件严重老化、无法改造的过度能耗、严禁延长使用期的电梯制定强制报废指南。第二,建立电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电梯制造商对其生产的电梯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必须承担电梯报废后的拆解、回收和环保处置的主要责任和相关费用。第三,规范电梯报废处置流程,明确电梯报废前必须完成安全评估和使用登记注销,拆解作业必须由具有官方资质的机构实施,拆解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第四,细化电梯物料回收要求,明确电梯报废后的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塑料和复合材料的分类回收标准,要求整台电梯的物料回收率不低于 90%,可回收率不低于 85%。第五,强化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对电梯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电池、电子废物等危险废物制定专门的收集、储存和处置规范,严禁非法丢弃和处置。第六,建立电梯报废追溯体系,要求所有电梯的报废、拆解、回收和处置的全过程数据必须完整归档,以实现全链可追溯。第七,制定违规处罚措施。对于未能按照规格完成废品处置、非法丢弃废弃的电梯部件或未履行生产者责任的主体,将面临最高35,000欧元的行政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将取消相关资格。新法规的过渡期为6个月,于2025年6月10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