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的核心内容:一是系统覆盖范围,明确了电梯轿厢、竖井、机房、控制柜、平台和地坑全区域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要求,涵盖所有类别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医用电梯和自动扶梯;第二,应急照明性能要求,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应急照明照明标准:车内应急照明的地面照度为≥50lx,应急照明的地面照度在竖井、坑和机房中,应急照明的地面照明亮度≥10lx,应急照明启动响应时间≤0.5s,停电后的电池寿命不少于90分钟;第三,疏散指示系统规范,明确了电梯着陆处、竖井和机房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必须采用蓄光型 + 电致发光的双重模式。在发生火灾、停电等紧急情况时,他们可以清楚地指明疏散方向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标志亮度≥50cd/㎡;第四,电力系统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必须配备独立的应急备用电源,采用双电源设计,在电网出现故障后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可以采用锂电池或镍氢电池,循环寿命不少于1000次;第五,检查和维护规范,统一系统出厂检查、现场验收和定期维护的项目、方法和判断标准。紧急启动测试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电池寿命测试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性能测试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使用寿命不超过8年,达到使用寿命时必须强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