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核心内容:一是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规定,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电梯内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识别和屏蔽系统,立即劝阻和制止违法行为,如拒不改正,向公安机关报告。违反规定的个人将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其次,智能监管的强制性要求,新建电梯必须配备电梯运行监控、远程报警和数据采集设备,并连接到四川电梯智能监管平台。鼓励现有电梯安装智能监管设备。未按要求安装的电梯不通过定期检查;三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当地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电梯被困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主城区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郊区不超过1小时;四是加强维护管理,电梯维修单位必须在四川省设立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维护小组,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分包维修业务,虚假维修最高罚款10万元;第五,老化友好改造要求,鼓励现有住宅电梯安装无障碍设施、语音通告、大字体按钮和扶手等老化友好型设备。支持将旧社区的电梯改造纳入老龄化改造项目,并提供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