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制定。它适用于安装在海上民用船舶和固定海上平台上的额定速度不超过2.5m/s的牵引和正向驱动升降机,涵盖船舶和海上平台所有场景下船用升降机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与旧版本相比,本次修订的核心升级包括:一是重构船用升降机的分类体系,根据使用场景将其分为普通民用船用升降机、游船特种升降机和海上平台防爆升降机三类,明确不同类型升降机的适用场景和核心技术指标;第二,细化船舶特殊工作条件的适应性设计规范,制定电梯导车特殊强度设计要求,配重系统、门系统和安全部件,适用于船舶滚动 ±15° 和俯仰±10°的极端工作条件,要求船用升降机在船舶滚动条件下必须配备操作保护装置;第三,提高防腐和环境适应性要求,制定海洋高盐喷雾、高湿度和高温腐蚀环境电梯部件的防腐等级、材料选择和表面处理的特殊标准,强制要求核心结构部件采用耐腐蚀不锈钢或双相钢,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6;第四,升级船舶应急和安全保护系统,规定船用升降机必须配备双回路独立电源、UPS应急电源和手动紧急释放装置,明确船舶停电、火灾和倾斜等极端场景下的应急调平、人员疏散和紧急停止的特殊要求;第五,标准化那个安装和船舶改造验收标准,明确船用升降机和船舶结构连接和固定、船体振动适应和防火分离的特殊施工规范,制定船舶滚动条件下的现场性能测试标准,并将船用升降机的特殊安全功能纳入强制性监督检查项目;六是细化运行维护和船舶检验规范,制定定期周期和项目要求根据海上航行和高载荷使用船舶的特点,对海上升降机进行检查和维护,与法定船舶检查规则形成全面联系,明确海上航行期间电梯的应急维护和故障处置规范。该标准的实施全面规范了中国船用升降机的生产和安装市场,保障了船舶垂直行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促进了中国船用升降机产品与国际海事标准的全面融合,为中国船用升降机产品向全球船舶配套市场出口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