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tecture
欧盟建筑产品法规要求产品声明的性能与实际性能相符。
欧洲建筑产品法规将市场宣称与明示性能及可追溯的技术文件相衔接。
一套完整的模块化建筑可能包含众多受监管的产品与系统。仅凭一个带有CE标志的部件,并不能证明整栋建筑符合要求。
来源所确立的内容
引用的权威文件界定了相关的法规或技术背景,但并未免除对所采用版本、项目范围以及目标市场审批路径进行确认的必要性。
为何对采购至关重要
采购团队需要一份详尽的产品清单,明确其预期用途、相关声明及安装条件。
采购方应核实的关键点
- 按装配单元梳理受监管产品。
- 核对预期用途与明示性能。
- 确保从工厂生产到现场施工全程可追溯。
对于跨境项目,最稳妥的做法是在制造前先确认适用的法律管辖、责任分工、接口要求及所需证据。在适当情况下,ICC/MBI场外建造标准参考可为技术讨论提供支持,但最终仍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ZH-ENG编辑分析
对ZH-ENG而言,问题不在于新增一项目录条目,而在于如何将项目需求转化为可追溯的供应边界。采购方在对比模块化建筑供应商时,应在提出最终选型之前,提供设计图纸、规范依据、运行工况及验收要求。
需关注的事项
采纳日期、指南修订及主管部门的解释都可能发生变动。项目团队应在采购档案中妥善保存原始版本及其后续澄清内容。
资料来源
欧盟委员会——《欧盟建筑产品法规》要求市场宣称必须与明示性能相一致